來源:省應急管理廳新聞宣傳處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日前,省安委會印發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冬春季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切實加強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
專項行動從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3月底結束,重點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礦、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城鎮燃氣、特種設備、教育、旅游、民爆、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以及近期省外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對全省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本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分階段、不分環節,堅持立查立改、動態清零。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隱患,依法整治打擊一批非法違法行為,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問責一批工作不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全面減少一般事故、控制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嚴格執法與警示提醒相結合的排查方式,成立督導檢查組,組織交叉檢查,對轄區內所有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實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堅決曝光一批重大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失信企業。針對事故多發、問題多發的領域和地區,點對點下發警示、整改通知書,落實整改措施。
通知強調,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細化方案,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建立常態化現場督辦機制。要主動查改,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隱患問題自查自改,徹查整改各類隱患問題。要嚴格執法,全面督促隱患整改,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實行整改銷號。要強化警示,廣泛宣傳動員,公開舉報電話、落實舉報獎勵,集中曝光重大隱患問題和典型案例。要加大督導,落實各方安全責任,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嚴格安全生產問責制,對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落實、不到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